檢附更新之2010年交換生獎學金申請之外語能力標準表,欲參加本年國際事務處辦理之交換生獎學金申請者,請參考並自行檢測。
應注意事項:
1.外語能力證明必須於申請時提出。如申請時尚未收到正式紙本成績單,得先提供網路下載成績,後續補交正式外語能力證明影本。外語能力檢測日期以申請日期往前追溯兩年內有效為準(2010年申請須檢附2008年9月1日之後測試之成績)。
2.申請時要求檢附之外語能力證明不代表適用於選送學校之語言要求。
3.外語能力證明之寄發地址請填寫同學個人聯絡地址,勿直接寄送至本處。
2010年交換生獎學金申請之外語能力標準表
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
中華民國台灣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
Office of Global Affairs,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
No. 101, Section 2, Kuang-Fu Road, Hsinchu, Taiwan 30013, R.O.C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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